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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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8月3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 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为清华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的相关内容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华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的1年期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董事会将上述担保变更为:同意公司为清华紫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四、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