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5 年 7 月 29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05 年 8 月 9 日 在紫光大楼一层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符合《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以 7 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公司《 200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