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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5)审议《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5月8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6年5月11、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登记地点:清华大学紫光大厦8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8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齐联、张蔚、王建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06年5月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兹登记参加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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